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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专栏】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
重提“躲猫猫”事件看监狱杀人黑幕
文/周筱赟
有好几个网友要我谈谈“躲猫猫”事件,我一直没有谈。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各个媒体都谈论得很充分了,我也没有独家信息可以披露。我还是蛮想去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做调查,但本报另派记者去了。
第二个原因,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曾和我谈过,任你是如何的英雄好汉,进了监狱就得认栽,什么尊严人格,通通都不存在。监狱里自然有办法对付不服管的。其中的残忍,是我这样从来没进去过的人无法体会的。以前贝贝和我说,她对于那些世间的恶,常常不忍心面对。不过即便如此,我知道她还是蛮喜欢看本报的深度报道和评论的。我对于世间的恶,耳闻目睹乃至亲历的也不少,但我对于监狱的黑幕,实在不忍心去想象。所以本来并不想写。
我曾经问过我的前女友,如果我坐牢了,你愿意给我送牢饭吗?她竟然说不愿意。倒是另外有一个女生愿意给我送,于是我就说我喜欢吃什么什么,她又嫌我挑挑拣拣,说有的吃就不错了。
昨天看到报道,云南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开放日,国内外数十家媒体记者云集其住地进行采访。会上,记者几乎都是有备而来,都想问此前在备受关注的“躲猫猫”事件。但整个记者会持续40分钟左右,竟然没有一个问题涉及“躲猫猫”。当场就有记者质疑,递话筒的工作人员说:“谁说内定了?别乱猜测,好好坐着!”
就好比说“犯人玩‘躲猫猫’游戏自己撞死了”谁也不会信,这种情况说采访没有内定,谁能相信呢?
以前我在学校时,住我隔壁宿舍的经济系同学就被外地警方带人把他抓走了。就类似去年闹的很大的辽宁西丰县警察进北京抓记者。经济系那个同学,原来是跟着一位权顷南中国的大佬做秘书,后来不想干了,非要到复旦来读博士。还有其他一些事得罪了大佬,便以他贪污几千块钱的名义来逮捕他。后来他和我说,监狱里的饭菜很差,即使有钱,也不能到外面买东西,只能在监狱的小卖部买,小卖部自然是监狱的工作人员开设的。他说一包方便面卖20块,一个西瓜卖100块。他说他就买了个西瓜孝敬监狱里的老大(即牢头狱霸)。所以我才想到我如果进去了,得找个人给我送点好吃的。这次被媒体曝光的“躲猫猫”事件,同样被揭露出狱警在监狱内开设小卖部卖高价的事实。
我想起了清初桐城派大家方苞的记实散文《狱中杂记》,方苞因为给好友的书写序,身陷文字狱,被押进刑部大牢。方苞说,监狱里关押的人越多,狱吏越是有利可图。与案件稍微牵连,就想办法弄进来,戴上脚镣手铐,让他们痛苦不堪。然后狱吏就劝导他们找保人。搞来钱,官和小吏就瓜分了。有钱人出几十两银子,就可以去掉脚镣手铐,并住进好房子。贫穷无依的犯人,戴上刑具关押,作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结果,罪轻的、无罪的遭受枷锁之苦,重犯反到住在外面。所以,在牢里得病死去的都是罪轻的人或者证人,大盗们往往精气旺盛。方苞问:狱吏跟犯人没有什么仇恨,不过希望得点财物。如果确实没有,就宽容宽容他们,这不是善行吗?回答说:这是立下的规矩,不然人人都会有侥幸心理。又有人问:犯人贫富不一样,何必按出钱多少,分别对待呢?回答是: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译文参照何兵教授)
是啊,如果狱吏可怜某个没钱的犯人而放过他,那其他人怎么肯拿出钱来孝敬狱吏呢?所以,他们对这套潜规则,一定是“执法必严”的。
所谓的“躲猫猫”,其实就是牢房里的牢头狱霸发明的一套折磨新犯人的办法,就是蒙住眼睛暴打一顿,要给新进来的人一个下马威,好让他们懂得要随时孝敬。不要天真的以为去向狱警举报会有用,这种牢头狱霸本来就和狱警方面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是狱警所依靠的“积极分子”。据公开报道,律师黎朝阳羁押在广西兴安县看守所忽然死亡,就是看守所所长授意有关警察指使同监舍其他在押人员实施虐杀的。看守所所长需要这个人马上死,但他不必亲自动手,也不需要手下的警察动手,免得到时麻烦,就得依靠这类牢头狱霸。然后说他心脏病突发死亡,即使被查出有伤痕,到时也都可以推给同监人员,警方一点责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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