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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0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公安局分局官员经办人(关绍华/何杰生/吴国城/忠巧文/谢国辉/林庆初/何金令/梁洪辉)如同杀人!放火!放毒!
  犯罪嫌疑人黄松裕的外甥警员何金令在多次案件调查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受害人报警三次公安分局均没有给予报警回执,也不给予立案。
  中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于2009年6月26日出具有毒化验报告。
  中山市阜沙公安分局副局长何杰生于2009年7月23日组织镇政府官员处理虾塘投毒一案,面对有毒化验报告却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年8月5日阜沙公安分局法制科主任吴国城、现场勘查员忠巧文在中山电视新闻节目表示这宗案件排除投毒的可能性。
  立案文件连受害人的姓名也故意搞错,2009年9月4日出具立案决定书为什么立案回执也没有?立案决定书连受害人姓名也搞错,凭什么立案?
  年8月26日晚上8时许,阜沙公安分局动用4辆警车20多名公安人员到受害人养殖场抓捕受害人,2009年至2011年间长期派警员林庆初阜城派出所所长谢国辉监视受害人。
  年11月9日,受害人从中山市三角镇骑摩托车行驶至中山市阜沙镇环山路绿灯时,阜沙镇交警大队队长黄振海突然将受害人控制,理由是受害人从三角镇回来沿途冲了四次红灯,三角交警已将违规记录传真过来。据此,阜沙镇交警大队将受害人从当天早上11时非法拘留至下午3时多。协警员梁洪辉押送受害人到三角镇沙栏派出所查看现场监控,但该监控并未显示受害人有交通违章的情况。同时,阜沙镇交警大队警员还将受害人押送到三角镇交警大队开具罚单,但三角镇交警大队拒绝期非法要求。
  年11月17日,阜沙镇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开庭,阜沙镇公安分局警员林庆初驾驶粤T49859小汽车跟踪受害人,并从早上开始一直监视受害人。林庆初指使两个社会流氓,当受害人行使至东凤镇富华行政村路段时,故意制造事端,谎称受害人碰撞了他,但作为警员的林庆初当时并没有报警,无奈当受害人被迫到东凤镇公安分局进行所谓的治安调解。第二天,肇事者姚义参及其老乡张彦宾等四人到受害人养殖场进行勒索。
  阜沙公安分局局长关绍华,副局长何杰生,法制科主任吴国城,现场勘查员忠巧文,阜城派出所所长谢国辉何金令林庆初等人共同串通包庇犯罪投毒嫌疑人黄松裕刻意在案件立案及调查中造假,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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