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sklwkx 发表于 3 天前

“割脚自救”背后的制度如何自救

  “割脚自救”背后的制度如何自救
  林 萧
  12日,多家媒体和网站转截《安徽定远:没钱看病,男子自断双脚》一文,并配发了数张照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13日记者从安徽省定远县宣传部了解到,自断双脚男子刘敦和已经得到社会的救助,并初定于13日下午施行手术,手术所需费用由捐助款支付。(5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会用茶杯碎片将自己患病的双脚割掉?如果社会救助能够未雨绸缪,“割脚自救”的悲剧又何以上演?安徽农民刘敦和的这一行为,再一次震撼了人们的内心,“割脚自救”看似无奈的个人之举,却折射出当前的救助制度之殇。
  刘敦和父母亲去世已近20年,因为家里很穷,他至今还是单身。还是因为穷,他未办理新农合,双脚感染患病后一直没到医院检查治疗,直到双脚发黑发臭无法忍受疼痛时,他才下决心割掉双脚。也许有人认为刘敦和愚昧,遇到危难之处不知向当地政府部门求助,而现实的情形是,不少类似刘敦和的人即便四处求助,也无法获得救助。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及最广泛的当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像刘敦和这样的人买不起新农合,一旦患大病要么依靠亲戚朋友救助,要么只能通过极端方式自救,社会救助更多是一种奢望。
  “割脚自救”让人想起近年来陆续发生的类似事件,2011年,53岁的重庆农妇吴远碧因病无钱手术“剖腹自医”,她挥刀自剖放出腹部积水,之所以做出如此极端之举,缘于无医保难享救助;2013年,河北农民郑艳良在家用一根钢锯锯掉自己患病的右腿,缘于没钱做手术。从吴远碧到郑艳良再到刘敦和,虽然事件经媒体报道后,都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不仅得到了治疗,也获得了社会救助,只是让人不解的是,类似的救助为何总是“迟到”?
  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按照计划,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虽然早在2011年,卫生部就宣称“中国内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但在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有不少农民拒绝参加新农合,主要原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比如参保者大部分人的费用是门诊费用,不论是居住地还是户籍地均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报销来回成本太高。新农合如此,大病救助制度起步则更晚,按照国务院医改办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可见大病救助制度之路还十分漫长,即便已经试点的部分地区,各地实施标准不一,申请程序更加繁杂,受益人数也极其有限。
  自残自救,可以看作是人在绝望边缘的奋力一搏,各地在加快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也有必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比如对刘敦和、吴远碧等既无新农合也无医保人群开辟第三方救助渠道,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做扎实,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让无助者看到生活的希望,如此才能让救助不再“迟到”,让救助制度散发出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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